温江区出台乡村民宿指导意见 规范和引导乡村民宿发展

2018-8-4 17:11  |  来源:四川新闻网

  乡村民宿如何界定?如何解决乡村民宿目前办证难、监管难的问题?经营用房单体建筑内部房间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最高3层。

  
  为扶持乡村旅游新业态发展,近日,成都市温江区出台了《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温府办函〔2018〕64 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对区域内乡村民宿的发展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
  
  2017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对民宿的定义和标准进行了规范和说明,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民宿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国民宿产业呈现井喷式增长态势,在民宿业飞速发展,市场投资意愿强烈的背后,乡村民宿规范管理困难等制约乡村民宿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正逐步显现。为了解决这一发展问题,切实扶持乡村旅游新业态发展,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才正式出台上述《意见》。


  什么是乡村民宿?
  
  《意见》中明确:乡村民宿是利用本区域乡村宅基地住宅、集体用房、其他配套用房等资源改建或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生产活动,以房主个体经营或以出租委托他人经营为主要形式,主客互动性强,提供休闲、体验、游览、餐饮、住宿等有限服务项目的住宿设施。

  
  乡村民宿有“门槛”,安全仍是首位
  
  新出台的《意见》明确指出:经营用房单体建筑内部房间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3层。温江区旅游局负责人表示:“制定这一条,一是为了保持乡村民宿安静、舒适等特有的住宿体验,避免将民宿建成酒店;二是为了保持温江区乡村风貌,符合乡村规划要求,让民宿和当地环境更好的融合在一起;最重要的,还是考虑到安全,突发情况3层建筑更加便于应急逃生。同时,新出台的《意见》对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要求。设置“门槛”不代表设置障碍,有了标准和规范,民宿业主在建设和经营的过程中便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在保持各个乡村民宿特色的同时,避免了要么不敢建、要么胡乱建的尴尬局面,游客安全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意见》出台,规范乡村民宿发展
  
  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有一条非常值得关注,针对乡村民宿目前办证难、监管难的主要问题,温江区形成了申报联签监管制度。明确职能部门、园区管委会、镇(街)的工作职责,厘清工作流程,实施联签制。对符合条件的民宿,市场和质量监管、卫计、行政审批等部门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卫生许可、排污许可等相关证照,共同签署《温江区乡村民宿联签意见单》,经成都市温江区全域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区旅发委)办公室与公安、消防会商后,纳入治安管理。这表示,在温江,乡村民宿“合法身份”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温江区旅游局局长高晓春表示:“《意见》不是强制性标准,它更多的是为温江乡村民宿指引一种方向,已经营业的乡村民宿,应该根据《意见》加强规范要求,而准备新建民宿的则应该严格按照《意见》进行申报和建设。前期,我们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和乡村民宿业主充分交流,了解发展我区乡村民宿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也充分学习、借鉴全国民宿发展较好地区的先进经验,形成了《意见》和这个独有的《联签意见单》。未来,我们实施乡村民宿等级划分,打响“温江民宿”品牌,引导温江区乡村民宿精品化发展。”
  
  当问到《意见》对于民宿业主的影响时,九坊墅宿的负责人潘伟回答:“温江区的乡村民宿指导意见给了我们标准和规范,我们建设运营起来也就有了底气和信心,特别是这个联签意见单,我们在办理相关证照的同时,一张表就可以完成盖章办理了,非常方便。”

  
  温江乡村民宿发展前景广阔
  
  乡村民宿是美丽乡村发展的新型业态,在助力经济增长、推动乡村振兴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温江区作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紧扣全市“西控”城市格局,以发展精品旅游民宿为抓手,推动旅游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两年的探索,逐步形成“社会资金+集体经济”“自发转型+政府引导”“村属公司牵头+村民众筹参与+专业公司管理”“国有公司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等四种发展模式,集中涌现了淼兮帐篷客酒店、陌见民宿、九坊墅宿、一亩原乡等10余个乡村民宿。
  
  采访中,成都市旅游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温江区作为我市民宿发展试点区,此次《意见》的出台,在全市范围内具有率先性、创新性和引领性,对我们下一步制定相关政策规范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我们也希望温江先行先试,能在乡村民宿发展上走出一条切实可行的创新之路。
  
  (温江区旅游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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