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建区十周年书画摄影大赛征稿

2018-4-16 10:23  |  来源: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睿)为营造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十周年庆祝活动氛围,生动展示中新两国合作交流成果和生态城建设发展历程,生态城拟于2018年9月28日举办“生态城建区十周年书画摄影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作品参展,初选截稿时间至2018年7月1日,作品入展者可获得现金奖励。
  
  主题为生态宜居之路
  
  作品主题为生态宜居之路,作品内容包括历史部分(生态城区域建设新旧对比)、秀丽风光(生态城自然景观)、人文互动(中新交流及活动纪实)、魅力狮城(新加坡特色展示),体现以上内容的摄影、书画作品创作始于2008年9月28日(生态城初建)至初选截稿时止(2018年7月1日)期间均可参与投稿。
  
  初选评选日期为2018年7月15日,公示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展览日期为2018年9月28日至10月29日,参赛者可将作品提交至603742482@qq.com。据了解,本届展览摄影、书画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文件长边为1024像素,书画样片要求清晰、不变形。
  
  拍摄地必须是生态城辖区内
  
  按照参赛作品要求,摄影作品投稿为单幅,作品件数不限,拍摄地点必须是生态城辖区内,外埠图片主体必须是生态城集体或个人代表生态城参加的活动。书画作品提供摄影电子版样片,题材不限、件数不限,必须标明尺幅数据。参展作品(摄影、书画)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着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此外,图片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后期制作可对影调和色调等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图片应有100字以内的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创作感受、作者姓名、电话等。根据荣誉奖项设置,入展作品可获得入展证书;入展摄影书画作品均发稿酬,参赛者可获每件200元奖金。
  
  需提供作品原始影像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展资格。对于存在着作权问题以及其他严重违规情况的,组织将取消投稿者的参展资格,收回荣誉证书等。
  
  入展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展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可提供副本(不退),底片),之后归还底片。同时,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手机、平板电脑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展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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