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度巴南区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工作的通知

2018-3-22 10:43  |  来源:华龙网


  
  各镇街文化服务体育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按照《巴南区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办法》(巴南府办发〔2016〕68号)要求,就2018年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艺创作项目扶持的范围
  
  指具有巴南籍户口或取得巴南区居住证的公民,在巴南区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向为巴南区创作的外省市公民或艺术机构策划创作的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舞台艺术、文学类图书(包括文艺理论专著、文艺评论集)、歌曲、美术等文艺门类作品。其他艺术门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创作扶持。
  
  二、申请扶持的文艺创作项目,须符合下列要求
  
  以讴歌社会主义新时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聚焦乡村振兴为主题,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69周年、建党97周年、重庆市第八届乡村文艺汇演、重庆市第六届戏剧曲艺大赛、重庆市第六届曲艺大赛、全国第十八届群星奖重庆片区选拔赛等中心工作及重大赛事积极开展文艺创作。
  
  (一)作品内容必须弘扬主旋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地方特色,饱含时代气息,彰显民族精神,具有原创性、地域性、示范性,并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为一体。
  
  (二)反映重大革命和历史及现实题材,弘扬民族精神,体现优秀文化传统和巴南历史文脉,特别是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体现时代精神和地域特色的作品。
  
  (三)积极展示和提升我区文化形象,具有较高艺术品位和独特艺术个性,能够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作品。
  
  (四)内容积极向上,富有健康情趣和艺术感染力,有益于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陶冶道法情操的作品。
  
  (五)体现创新探索精神,有利于艺术观念和艺术流派创新发展,具有较高艺术品位的作品。
  
  (六)围绕新农村建设、乡风文明、繁荣乡村文化等乡村振兴题材作品。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广播影视拍摄制作应是在申报时已完成详细故事梗概、初步完成剧本或已完成拍摄制作,取得播映许可超过1年的广播影视作品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扶持的舞台剧剧本创作项目,应是在申报时已完成详细故事梗概,或已完成剧本初稿,未经发表、演出的创作项目(含改编、移植等作品);申报扶持的舞台艺术创作演出项目,应是在申报时已完成剧本创作,未经演出或作了重大修改提高后的项目。如剧目和作品已获得全国性文艺奖项的奖励及获准参加国内外重要赛事的资格,则优先考虑。
  
  (三)申报扶持的文学和文艺评论项目,应是在申报时已初步完成创作和研究未定稿、未经发表出版的作品项目;以专集或合集形式申报的文学创作项目,集子内的新作篇目,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
  
  (四)申报扶持的美术创作项目,应是在申报时已初步完成创作草图或小样。申报时已基本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
  
  (五)凡列入上年度重庆市文艺创作项目扶持库,且符合《巴南区重点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办法》扶持的项目,可申报。
  
  四、申报项目资助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者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有效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项目资助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已初步完成稿、部分完成稿或成品(已完成的剧本、内容梗概、作品创作构思、草图、小样)等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改编的作品应附原著、改编版权(授权)协议书复印件。
  
  (五)书面承诺书(若申报项目获得扶持,自愿将该项目无偿提供给扶持方使用,并同意扶持方为该项目申报各种奖励)。
  
  (六)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材料。
  
  (七)以上材料除纸质件报送外,均需提供电子件。一般情况下,提交的各类材料不予退回(原件除外),请申报者自行备份。
  
  五、申报方式
  
  文艺创作主体,可通过当地文化站向区文化馆进行申报,也可直接向区文化馆申报;市级和市外的文艺创作主体可直接向区文化馆、区文联进行申报。经评审后,视作品质量等具体情况给予资助扶持。项目资助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原则上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资助。
  
  六、申报起止日期
  
  即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文化馆群文创作部:涂扬,电话:62857190;胡馨琪,电话62856569,17347784295邮箱:1242175530@qq.com,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巴南文化艺术中心713室群文创作部,邮编:400055。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文艺创作项目资助申报表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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