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文学奖

2018-3-22 09:26  |  作者:沈彤  |  来源:百度百科

鲁迅文学奖

  鲁迅文学奖,是以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伟大旗手鲁迅先生命名的文学奖项。与老舍文学奖、茅盾文学奖、曹禺戏剧文学奖并称中国四大文学奖。创立于1986年。鲁迅文学奖是中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奖之一,旨在奖励优秀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的创作,奖励中外文学作品的翻译,推动中国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鲁迅文学奖各单项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4年评选一次鲁迅文学奖大奖。将选出该评奖年度里某一文学体裁中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作品。首次评奖从1997年开始,评选1995—1996年的作品。包括以下各奖项: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报告文学奖;全国优秀诗歌奖;全国优秀散文、杂文奖;全国优秀文学理论、文学评论奖;全国优秀文学翻译奖。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0

扫一扫上 海文艺网

扫一扫 上海文艺网微信

上海文艺网客户端
上海文艺网手机
文艺电台客户端下载
责任编辑:沈彤
电话:021-61318509
邮箱:bjb@shwyw.com
广告投放联系方式:021-61318509 邮编:201602 上海文艺网总部
COPYRIGHT 2012-2020 上海文艺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严禁一切有损本网站合法利益的行为, 所有用稿为公益交流。请严格遵守互联网络法制和法规、转载稿件如有异议立即删除。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路358号云间大厦15楼1503室 版权所有 沪ICP备13019820号-1 沪ICP备13019820号-5 工商电子营业执照 20160406145114127 沪公网安备 31011702005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