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城管经开区中队开出首张行政指导告诫书

2021-2-4 11:33  |  来源:上海文艺网

  上海文艺网( 沈 彤 )“望你单位接此告诫书后,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并在生产、建设、经营过程中遵守落实。”“一定一定,我们一定认真学习。”“你们一定要落实相关工作,不然后面其他项目上发现你们仍有同样的违法行为的话,可是要从严处理的。”当事人一边接受执法人员的教育,一边看着手中的《不予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告诫书》,当事人笑开了花。
  


  几天前,在开展防疫宣传和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时,松江区城管经开区中队执法队员发现位于鼎丰路上的一家工地涉嫌未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旋即立案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为一家外地企业,第一次在上海承揽建设项目,对上海的一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还不太了解。当事人原以为会受到行政处罚,企业信誉受损影响后续招投标,但被告知因其情节轻微且及时整改故依法不予处罚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只不过,这次除了《不予处罚决定书》外,执法人员还额外多送达了一份《行政指导告诫书》。
  


  松江区经开区内工地众多,施工单位里既有行业内知名的大型企业,也有初到上海准备开拓市场的新企业。如何规范好他们的施工行为,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一直是松江区城管经开区中队在探索的课题。2020年末,经过中队班子研究,打算在辖区内实行柔性执法,对那些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开展行政指导告诫。松江区城管经开区中队就此事向区局做详细汇报,局法制科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建议与市局发布的自由裁量基准和免罚清单结合起来,做到刚性化执法与柔性化指导融会通浃,起到良好警示教育作用。
  


  “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很重要的原则。在以往的日常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对一些情节轻微又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纠正的违法行为都给予不予处罚的决定,但在不予处罚之后还缺少一个批评教育、正面引导的环节,也因此造成一小部分当事人不把不予处罚当回事,屡犯不绝。松江区城管经开区中队将以本次新处罚法颁布施行为契机,秉持新发展理念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践行新处罚法有关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过程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探索刚性化执法与柔性化指导的有效衔接,用实干务实精神抓好城管执法工作,把对当事人的教育引导工作抓到细处、做到深处、落到实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



责任编辑:杨博         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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