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双碳”需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委员建议加快推进法制体系构建、技术创新革命、市场体制建设

2022-3-5 17:48  |  来源:解放日报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大碳中和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黄震建议,要在政策引领基础上,加快推进法制体系构建、技术创新革命、市场体制建设,促进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从能源消费总量看,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世界第一,二氧化碳排放占全球总量的1/3。从能源消费结构看,我国仍以化石能源消费为主,2021年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远高于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中的煤炭占比。黄震认为,在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控制方面,我们在百姓意愿、企业认同、技术储备、市场机制、法律法规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滞后,亟待迎头赶上。

  为应对上述挑战,黄震建议统筹法制、技术和市场,促进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在法制保障方面,黄震认为,现有碳减排相关立法涉及环境保护法、能源法、资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税法等多个领域,都涉及温室气体控制,但受限于其自身的立法目的和立法时机,缺乏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统筹考虑,立法目的和内容无法有效衔接。要统筹推进“双碳”法律法规与配套规章立改废,重点加快面向“双碳”目标的环境保护法体系、能源法体系和相关法律构建,为我国能源变革与转型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要达到‘双碳’目标,人类必将从基于自然禀赋的能源开发利用,走向基于技术创新的新能源开发利用,必须紧紧依靠一系列颠覆性、变革性的能源技术突破作为战略支撑。”黄震建议,大力推进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与革命。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可再生燃料、碳捕集利用和储能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在长期总体框架下设定短期、中期、长期的技术开发目标,同时要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黄震还建议,加快能源与碳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全国电力、石油、天然气和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通过碳配额、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等,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能源服务、储能、可再生燃料提供强有力的市场机制支持。
  

责任编辑:沈彤        杨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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