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落实静安区《静安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8-17 15:09  |  作者:上海 静安区政府网  |  来源:上海 静安区政府网

  各区管企业:
  根据区消防委办《静安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的要求(此通知各区管企业均已收阅),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区国资委成立领导小组,由主任戴俊任组长,副调研员张寄晨任副组长,各区管企业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区管企业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按照文件内容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以下要求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意识。请各区管企业要分别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治理。各区管企业要注意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予以治理、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并适时采取“回头看”检查,始终保持严管、严整、严处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安全共识。各区管企业要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常识。全力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强化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区管企业要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操作人的培训,强化持证上岗要求。
  五、确保信息畅通。按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报区消防委办的同时报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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